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免费发信息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 昆明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昆明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2024/4/29 14:32:00发布5次查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推动我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昆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托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推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完成了《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印发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规范(试行)》、《昆明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评价工作规范2021版》等文件。2016年以来,昆明市先后被列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国家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城市、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城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托育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养老服务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25个。其中,农村敬老院31个,城市公办养老福利机构14个,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80个。全市共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88个,互助养老服务站976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188个。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2.89万余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47.33%,兜底线床位占比32.3%。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45个,医养结合床位数15446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2300余人,其中,养老护理专业人才1887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4个。
托育服务方面。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共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664个,其中,全托育机构49个,托幼一体机构86个,幼儿园提供插班生服务机构463个,其他机构66个。全市共有总托位数10560个,较2020年增加7613个托位,千人托位数达1.2个。保育人员2281人,其中,专职、兼职保健人员775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发展趋势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121.82万人,占总人口的14.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31个百分点;全市0至3岁婴幼儿常住人口37.61万人。截至2021年12月,全市每千名常住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约为23.7张,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1.1张);全市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1.2个,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2个);全市入托人数0.68万人,入托率1.8%,低于全省平均数(2.5%),低于全国平均数(5.5%)。
“十四五”以来,昆明市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具备了良好的地理环境、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老龄化转型带来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升级,养老托育产业潜在市场规模巨大,但同时也存在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业态单一等问题,面临着财政投入压力加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挑战。
二、 发展目标
养老服务方面: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大于96%、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95万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31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60%以上、兜底线和普惠性养老床位合计占比8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人均预期寿命81岁、养老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不低于55%、培养养老护理员12000名、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不低于1名、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7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5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为7.16%、创建国家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达20个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1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至少配1名社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超过70%、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家庭养老床位数不低于4000个、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机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5%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85%、每年新增老年幸福食堂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2个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托育服务方面: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80%、街道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托育服务综合管理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数达到8000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儿童社会工作者数达到1700人、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0%、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0%、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2%。
三、 重点任务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 “兜底线”。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服务范畴,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推动实施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推动建设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推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稳妥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建立基本托育服务清单,明确托育项目、标准和资金保障渠道。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成立市、县、乡三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作用,立足社区、面向家庭,为婴幼儿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全覆盖,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改进。(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促普惠”。实施普惠养老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发挥预算内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通过综合应用规划、用地、投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培训等政策,切实降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成本,推动养老托育服务提质增效,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托育服务。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谋划一批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为园区从业人员和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设小小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拓展业务范围或申请法人登记等方式,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市场化”。大力推动“养老托育+行业”多元融合,促进养老托育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全面融合发展,探索发展旅居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拉长养老托育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托育服务内容,为老年人、婴幼儿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推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打造一批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大健康办、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4. 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与养老托育机构加强合作,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照护课堂等方式,为养老抚幼的家庭提供指导。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并实施相关培训工作。按照《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执行子女护理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等政策。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
昆明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