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则会计 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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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如他在外国 赚的钱,使用了外国的国家服务和基础设施,毫无疑问,外国对其所得是有征税权的。
但是,其作为我国的居民,需要到国内需要享受我国的政府服务和基础设施,我国对其所得,也应该保留一部分征税权利。
在国际上,是否对居民来源于外国的税收征税,涉及到各国税收制度,有的国家不征,有的国家征收。
对外国所得征收的国家,我们通常叫“全球征税”,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美国,其以税制复杂和征收严苛而出名,其税警令人闻风丧胆。
我国也是全球征税国家。
不同的是,由于征管制度原因,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并不是太严格。但随着我国 crs 的推行,即金融账户自动交换标准,我国居民在国外的存款,缔约国机构会将其信息交换给中国,我国的全球征税开始步入正轨,即便你在国外存钱,你的账户和收入信息也可能被中国政府获取。
回到话题,国外收入国内未缴税,是否逃税?
在大多数时候,不是的。
在国际间,为了避免不同国家对同一税源的不合理课税,
各国政府签订了税收协定,允许纳税人进行税收抵免。
允许抵扣该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截止 2017 年 5 月,已有 106 个国家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
也就是在大多数经济体的纳税数额,都可以在我国抵免。
举个例子,如果你在 a 国收入 100 块,在 a 国纳税 10 块。
如果根据我国税法计算,你应纳税 9 元,则你在我国就不用再缴税,多交的 1 元,也不会退给你。
如果根据我国税法计算,你应纳税 11 元,则只需要补缴剩下的 1 元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需要补充的是,相对于国外很多所得税为主体的国家,我国属于流转税 + 所得税双主体税制。
比如,美国主要靠所得税取得政府收入,我国可以依靠流转税和所得税同时取得收入,
这也就造成了,在所得税上,我国的使用较低的所得税税率就可以满足政府收支需求。
各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差异较大,
仅以企业所得税举例,抛开著名国际税收洼地不谈,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我国税率是比较低的:
开曼群岛没有企业所得税,跨国公司支付约 13% 的税率。
瑞士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21%,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中位数为 17%,而跨国公司为 19%。
印度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4%,跨国公司实际支付的税率中位数仅为 17%,本土公司则为 22%。
台湾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经税收减免之后,本土公司缴付的税率中位数为 20%,而跨国公司为 18%。
中国在 2008 年把企业所得税税率降至 25%,与巴西相当,税收支付中位数约 20%。
瑞典的企业所得税为 28%,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仅 10%,跨国公司为 18%。
加拿大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6%,经税收减免之后,跨国公司的实际税率中位数降至仅 21%,而纯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中位数为 14%。
澳大利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但税收减免之后,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的实际税率中位数降至 22%。
和美国企业一样,法国企业的基准税率为 35%。经税收减免之后,本土公司支付的实际税率中位数为 25%,而跨国公司的税率平均为 23%。
德国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的法定所得税税率为 37%,但本土公司及跨国公司缴付的实际税率中位数分别为 16%和 24%。
英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是 30%,本土公司的总税收负担是 20%左右,而跨国公司则为 24%左右。
美国企业所得税是 35%,美国本土公司支付的税率中位数为 23%,跨国公司支付的税率中位数为 28%。
日本法定企业所得税为 40%,本土公司的实际税率为 37%,而大型跨国公司的实际税率为 38%。
也就是说,由于大部分经济体税率高于我国,
经过税收抵免,大部分的国外收入,在我国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
税收申报,不等于需要纳税。
而我国另外一种主体税种是流转税,
只在国内流转环节征收,无权跨国征收,
退一步讲,这个税不会在你国外赚钱的时候征收,只会在你在国内消费的时候实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