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杨雁随着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日益普及,以及全国多个城市陆续出台办法管理网约车,昆明市对网约车的行政许可办理政策也正式出台。2月28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对外发布信息,公布了网约车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程序,包括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证核发流程、网约车运输证行政许可的办理流程,以及网约车司机办理从业资格证的程序等。据悉,以上行政许可及资格证的办理,包括申办、发证全部为零收费,从3月1日起可正式办理。但相关管理办法也显示: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私家车辆如果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将被处以1-3万元的罚款。
昆明市辖各区明确网约出租车行政许可办理和监督机构
据介绍,《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于2018年2月15日正式施行。近段时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加紧研究出台相关办理事项的文件,让上述《通知》能真正“落地”,更好地方便企业、个人办理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许可办理流程图
从3月1日起,昆明市主城五区(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受理部门启动办理业务,受理机构为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871-65700683(人员、车辆业务办理);0871-65700684(平台公司业务办理)。此外,昆明市辖其他县(市)区(含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安宁市、嵩明县)网约车的受理部门,均设在当地道路运管部门。
为监督此项工作的办理,还特别设立了昆明市网约车办理监督部门。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约车业务办理的监督部门设在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为0871-63175733;其余县区监督业务的受理机构是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监督电话为0871-64641398。
多项限制条件 让网约车的差异化服务更显舒适
车辆许可办理流程图
记者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了解到,昆明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对网约车提出的严格“限制”条件,不仅带给乘客规范化的服务,同时也在客运市场中体现了网约车较之巡游出租车所提供的差异化服务,这种差异化将让乘客得到更多更为便捷舒适的乘坐体验。
条件一: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利:为乘客进一步提供了安全保障。
条件二:要求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4年。
利:也就是要在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车辆,才能在昆明市获得行政许可成为网约车。在此时间之前均算“老车”,不得加入网约车队伍,这就保证了乘客乘坐时的舒适性、车辆的清洁性,新车较好的车况也保证了乘客的安全性。
条件三:燃油(气)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0万元以上。
利:轴距体现的是车辆的宽敞度,使乘客乘坐起来更加舒适,也更加安全。此外,目前昆明市场上的出租车,大多为新捷达、桑塔纳车型,车价大约为8-9万元。现在要求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0万元以上,应该说,网约车的车价相对传统出租车更高,车辆乘坐起来也会更加舒适。
条件四: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利:让乘坐网约车的乘客得到更好的人身保障,可以更加放心地乘坐取得合法营运手续的网约车。
条件五: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必须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利: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司机只需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记录,有本地户口或居住证,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下,达到以上条件即可申办出租车营运资质。但现在要开上网约车,要求的“门槛”较出租车司机更为严格,加上了以上的新“约束”。这些“约束”或许会让乘客更安心乘坐网约车。
不申领网约车资质营运将被处1-3万元罚款
从3月1日起,想继续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司机需要先申办手续,取得从业资格后,才能合法开网约车。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对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将严格参照国家相关处罚依据执行。从目前起的半年为过渡期,主要是加强宣传,规范及完善相关许可证的核发手续,之后将对违规车辆和营运人员进行相关处罚。
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人员,将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包括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行为;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平台公司,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网约车驾驶员如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路营运;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行为,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